各班级:
学校即将启动本科生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6-2019级本科生。
二、认定原则、机构、标准、程序
按照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2019年修订)拟发文》的规定执行。
2016-2018级本科生班级应开展“班级同学意见调查”,内容参照附件2《班级同学意见调查表》,可以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开班会组织匿名填写,或参考其内容通过制作问卷星等线上方式进行意见征集。
三、提交要求
(一)2016、2017、2018级老生
请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8月18日完成:
①结合填写要求在“学工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②填写并上交班级附件3《数学科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用于班级评议)》,若有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现成材料(如低保证拍照件等)也请一同上交;
③结合样表填写并上交班级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仅针对2018-2019学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者,或者被认定为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者)。
请各班级于8月20日17:00前完成认定,填写并向学院提交附件4《班级评议具体名单》纸质版。
(二)2019级新生
请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9月6日完成:
①结合填写要求在“学工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②结合样表填写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并在右上角写明申请档次,上交辅导员助理。
请各班级于9月8日17:00前完成认定,填写并向学院提交附件4《班级评议具体名单》纸质版。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学校“精准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切实落实应助得助、应助尽助的先决条件。各班级应召开诚信主题班会,并告知学校每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信函索证、量化评估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夸大或谎报瞒报家庭经济困难等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认定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付聪 联系电话:0532-66787210
邮 箱:fucong@ouc.edu.cn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数学科学学院
2019年7月19日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2019年修订)拟发文.doc
附件3: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用于班级评议)(打印后手写).doc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