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社团等:
为落实上级团组织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团组织建设,更好地履行团组织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经研究决定,校团委面向全校各级团组织实施“中国海洋大学团建领航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计
“计划”旨在鼓励和支持院级团委、团支部、社团等通过专题立项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推进重点工作、探索创新工作、培育工作品牌。“计划”分为“领航团建项目”和“活力团建项目”。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支持
(一)“领航团建——团支部项目”:学院可推荐2项,经费支持额度为1000元/项。
(二)“活力团建——团支部项目”:学院可推荐1项,经费支持额度为500元/项。
(三)学院创新项目:若干,经费支持额度待定。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有较好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坚持正确导向,符合党对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要求,顺应当前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趋势。在继承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工作局面。
(二)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能够结合不同学院、不同学生群体的特点,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三)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和示范推广性。项目方案设计完整,规划内容详实,目标成果明确,在现有条件下可以实施,能够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进行试点或推广。
四、项目验收与经费使用
各团支部、社团等均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团建领航计划立项书》(见附件),于5月23日前将电子版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予以公布。对于在学院立项成功但未被推荐至校团委的项目,学院也将给予经费支持,具体经费支持额度待定。
校团委、学院团委将于立项当年11月进行中期检查,次年4月进行结题验收。项目经费使用由学院团委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项目中期审核、结项后由校团委统一报销,经费要确保用于本项目,报销标准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人:付聪
联系电话:0532-66787210
联系邮箱:fucong@ouc.edu.cn
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