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华奖学金由美籍华裔教授王爱华女士捐助设立,后经数学科学学院教师和其他爱心人士不断注资,用于表彰思想品德良好,专业功底扎实,学业成绩突出,具有较好数学科研潜力的优秀本科学生。为做好2020年爱华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数学科学学院在籍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素质测评科学文化成绩列各年级专业前15%;
3. 参加国家、省级科技(数学)竞赛取得优异成绩,或已发表(含已接收待发表)具有重要价值的科技论文者,在其它条件基本相同时优先。
4. 承诺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内外素质拓展、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能力素质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
5. 具有较强的感恩意识,自愿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反哺学校慈善事业、支持爱华奖学金的持续发展。
6.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①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②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③评选学年受到学院院内警告处理者。
三、奖项设置
2020年爱华奖学金暂定名额为3人。
四、评选程序
1. 4月30日本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申请汇总表、荣誉获奖证明材料);
2. 5月6日至5月9日爱华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初审,确定公开答辩名单;
3. 5月14日线上答辩,初审入围的学生向爱华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陈述个人申请理由;
4. 5月15日爱华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讨论决定获奖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并报校爱华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提交材料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表、申请汇总表、荣誉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于4月30日12:00点前本人打包后发到邮箱fucong@ouc.edu.cn。因疫情关系,纸质版材料暂不收取。
六、注意事项
1. 爱华奖学金属于面向数学科学学院学生的专项奖学金,允许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往届爱华奖学金获得者若较之前取得重大进步,可再次申请。
2. 荣誉获奖无证明材料,学院将不予认可。若因证明材料在校而无法提供,则需手写情况说明代替,学院将于返校后核验。
3. 在学院审核过程中,若出现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并酌情进行处分。
4. 各班级应从严要求,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从而达到以点带面,建设优良班风、院风的效果。
5. 学院鼓励获奖学生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继续注资爱华奖学金,支持爱华奖学金的持续发展。
七、本评选办法由中国海洋大学爱华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数学科学学院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