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贷款期数
贷款期数为不超过自本学年起学制的剩余年限数(如2019级本科学生贷款期数不超过4期;2019级两年制专业研究生贷款期数不超过2期)。
在校期间每人只能申请一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按期数每年发放。如有特殊情况,第二年开始可以申请停贷。
三、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为学费与住宿费的总额。其中,本科学生根据不同专业预估年均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四、贷款流程
(一)学生本人网上申请及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9月17日17:00点前):
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模块,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填写说明》(附件2)完成网上申请,并及时关注学院审批情况。
如果审批被打回,请及时点击“申请”项进入申请表单查看打回原因,重新修改表单后提交。如果因逾期未对打回信息进行修改导致无法通过学院、学校审批的,将视为放弃贷款申请。
同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A4纸,手写,签名处按手印);
2.《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见附件1,数据如有涂改表格无效,“学校意见”处无需提前盖章,可在贷款申请材料提交后由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统一盖章;另,如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已交学院,则需联系学院核实);
3.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本人学生证(或智能卡)复印件;
5.附本人签名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如果卡号不清晰请单独誊写银行卡号。研究生须到中国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0号,125路、321路公交车辛家庄站或者地铁2号线高雄路车站附近)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并开通网银;
6.未满18周岁(截止到2019年9月17日)的学生须提供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同意贷款说明》(《父母同意贷款说明》须由父母签名按手印)。
(二)学院初审(9月18日—9月20日):
学院将参照《学院审批国家助学贷款新贷指南及注意事项》(附件3)进行网上审批。如果学生填写的信息不全、不详细或有错误,学院将把学生的申请打回并写明打回原因,申请者可查看打回原因进行修改。
学院9月20日前完成网上审批,并将学生个人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三)学校复审(9月23日—9月27日):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以学院(中心)为单位进行集中审批。
联系人:付聪
联系电话:66787210
邮箱:fucong@ouc.edu.cn
学生工作处
数学科学学院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