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组织在校研究生开展第八届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第四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中国银行于2012年6月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1名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金额5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4.其他评选条件请见《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3)。
二、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在服务社会、服务学生过程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优秀研究生,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王东升先生的捐赠。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1名优秀的在校研究生,金额2500元。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3.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4.其他评选条件请见《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3)。
五、评选程序
(一)10月31日至11月2日11:30研究生本人查看《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3)后提出申请,将纸质版申请表、综合测评表(本人填写好基本信息后上交)以及证明材料交予班长,班长组织审核,汇总后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二)11月2日学院根据证明材料对综合测评表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并询问学科点意见,最终确定答辩名单;
(三)11月5日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研究生导师、学生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选小组,根据研究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数学科学学院。
联系人:付聪
联系电话:66787210
联系邮箱:fucong@ouc.edu.cn
联系地址:数学楼425办公室
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申请表.pdf
数学科学学院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