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研字[2016]35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遴选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和复试考核工作。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院系党政领导、专家教授、班主任和研究生秘书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推荐类别与推荐条件
推荐类别与条件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推荐类型分为普通推免生、科技竞赛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从事管理工作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专项推免生。每位申请者仅可申请推免生中一种类型推荐,不能同时申请多种类型(申请科技竞赛推免生除外)。
本次推免学生限定为:主修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或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预期于2018年7月前取得中国海洋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
三、推荐名额
2018年各本科专业推免学生名额:根据学校下达名额按照专业进行分配,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5人,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5人。
优秀学生标兵、科技竞赛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从事管理工作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名额学校单独下达。
部属师范大学推免生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在学校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学院将按照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专业向学校推荐候补学生,具体名额根据学校要求议定。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排名测算。学院测算各专业学生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与排名、素质测评结果,并将以上材料向全体学生公示,公示期3天。成绩的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2。
(二)个人申请。符合学校各类推免生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
(四)学院综合评定,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对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不予推荐。综合评定名次参照前三年学习成绩排序。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推荐名额,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候补名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因竞赛获奖而产生的候补名额,另一部分为学校单独下发的调剂候补名额。
因科技竞赛获奖而产生的候补名额推荐原则为:竞赛递补按照专业递补,即因科技竞赛获奖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所占的原普通推免生名额由科技竞赛获奖学生所在专业学生按照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学校单独下发的调剂候补名额的推荐原则为:候补名额平均分配至2个专业,各专业内按综合评定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各专业拟推荐名单中的相同位次学生,按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候补学生能否获得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由学校领导小组确定。
(五)学院公示。学院将初步确定的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申请材料一并公示)。
(六)报送。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期间师生反馈意见,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优秀学生标兵由学生处组织遴选;各类科技竞赛获奖认定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研字[2016]3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遴选;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从事管理工作推免生由人事处负责遴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由学校研究生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组织选拔。
(八)学校公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将审核后的推免生名单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材料等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获得学校推免研究生推荐资格。所有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接收学校及专业。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仅限报考本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专项推免生仅限报考指定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未按要求申请接收学校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五、其它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专项计划,学院将申请同一学校的学生按照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各专业一起排序,在对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确定先后顺序。
(二)当某专业符合推免条件申请人数低于分配名额时,所余名额转为其它专业使用。
六、本遴选办法及实施细则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数学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以姓氏笔画排序)
组长:谢树森
副组长:王卫国刘中华
成员:齐晓敏李长军张京良张临杰岳跃利
高振曹圣山
秘书:高原
附件2:
数学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成绩计算规定
一、范围
2018届本科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已计算在2017推免基数中的学生除外)。
二、成绩计算课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成绩计算课程包括:
(一)公共基础教育层面(必修25学分):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军事科学概论、大学物理III1、大学物理III2、大学物理实验1、大学物理实验2。
(二)学科基础教育层面(52学分)
1、必修(45学分):
数学分析I、高等代数I、空间解析几何、专业概览、数学分析II、高等代数II、数学分析III、常微分方程、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概率论。
2、选修(7学分):
从以下课程中任意选取:
计算机操作系统(4)、结构化程序设计(3)、数学模型(4)。
(三)专业知识教育层面(34学分)
1、必修(16学分):
(1)数学与应用数学模块:
数值分析、数理统计、拓扑学、泛函分析;
(2)概率与数理统计模块:
数理统计、数值分析、多元统计、随机过程;
2、选修(18学分):
(1)数学与应用数学模块:
数学物理方程、微分几何、近世代数、初等数论(四选二)。
(2)概率与数理统计模块:
计量经济学、时间序列分析、测度论基础、应用回归分析(四选二)。
其它学分计算从以下课程里任意选取:
数学规划、数学史、离散数学、计算机图形学、数字图像处理、运筹学、数值代数、偏微分方程数值解法、人工神经网络、图论、软件工程、数据结构、数学分析续、高等代数续、最优控制理论、信息论基础、计算机网络、小波分析、密码学、动力系统基础。
注意:除了学生所选模块的必修课外,专业知识教育层面的其它课程都可作为专业知识教育层面的选修课。
(四)工作技能教育层面
1、必修(7学分):
数学实验基础、数学实验、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实践。
2、选修(4):
从以下课程中任意选取:
C++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Java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数学建模实践、软件实训。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成绩计算课程包括:
(一)公共基础教育层面(必修25学分):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军事科学概论、大学物理III1、大学物理III2、大学物理实验1、大学物理实验2。
(二)、学科基础教育层面(必修49学分)
数学分析I、高等代数I、空间解析几何、专业概览、数学分析II、高等代数II、数学分析III、常微分方程、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概率论、数理统计。
(三)专业知识教育层面(37学分)
必修(23.5):
1.数学规划、数值分析、数值代数、数学物理方程;
2.(1)计算科学模块:
泛函分析、偏微分方程数值解法。
(2)信息科学模块:
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结构。
选修(13.5学分),从以下课程里任意选取:
数学模型、结构化程序设计、离散数学、数据库、运筹学、Java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C++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近世代数、数学史、计算机图形学、数字图像处理、计量经济学、随机过程、人工神经网络、图论、软件工程、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分析、数学分析续、高等代数续、最优控制理论、信息论基础、计算机网络、小波分析、密码学、动力系统基础。
注意:除了模块的必修课外,专业知识教育层面的其他课程都可作为专业知识教育层面的选修课。
(四)工作技能教育层面
1、必修(7学分):
数学实验基础、数学实验、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实践。
2、选修(4学分):
从以下课程中任意选取:
数学建模实践、软件实训。
三、成绩计算原则
1、必修课课程。各层面规定的已修的必修课程。
2、选修课课程。各层面规定的已修的选修课程。允许学生就高选择该层面的选修课,但课程的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该层面选修课程规定的最低要求学分(累加最后一门课程时超出规定学分除外)。
3、重修课程的成绩按照第一次得到学分的成绩计算。
4、推免成绩计算时,纳入计算范围的课程截止至大三转大四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该学期缓考成绩不计入)。
5、赴外校交流学生成绩测算按照教务处记载的认定学分和分数进行测算。
6、截止2017年8月,参评学生参与计算课程的学分数至少达到成绩计算所有课程总学分的75%,参与计算课程的学分低于成绩计算所有课程总学分75%的同学将不予以计算成绩。
7、学生学习成绩的排名按照平均学分绩进行,计算结果要经班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