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关于本科课程期末考试缓考的说明
发布者: 陈志梅
发布时间:2026-07-03
浏览次数:10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海大教字〔201949号)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为规范本科课程期末缓考流程,就数学科学学院开设的课程(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等)的缓考事宜进行说明如下。

1.申请方式:

通过新版教务系统中“学生缓考申请”功能线上提交缓考申请,不接受线下提交申请,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2.申请时间:

缓考申请及规定证明材料原则上应于考试前提交。

对于因急病、家庭重大变故等突发事项,无法按时上传规定证明材料的,必须于考试前在系统提交缓考申请(可暂不添加证明材料);考试当天内(当天23:59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注明姓名学号考试科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yuhao@ouc.edu.cn

考前未在系统提交缓考申请并上传规定证明材料(或缓交说明),且未参加考试的,按缺考处理。

3.证明材料:

病假类:校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开具的就诊记录及有医生签字盖章的病假条,并注明休息时间段。如病假条无医生签字或盖章的情况,需一并提交团委签字盖章的请假条。

事假类:由学生所在学院团委开具签字盖章的请假条

特别说明,请假条中需明确体现请假时间段,且需要覆盖考试时间;请假条需医生或团委老师签字,加盖医院公章或学院团委公章。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请根据教务系统中反馈意见在当天进行补充材料,未按时间提交材料视为缓考申请不通过,不再接受其他补充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对于申请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通过缓考申请,并将有关情况报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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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关于本科课程期末考试缓考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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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 电 话:

研  究  方  向: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海大教字〔201949号)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为规范本科课程期末缓考流程,就数学科学学院开设的课程(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等)的缓考事宜进行说明如下。

1.申请方式:

通过新版教务系统中“学生缓考申请”功能线上提交缓考申请,不接受线下提交申请,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2.申请时间:

缓考申请及规定证明材料原则上应于考试前提交。

对于因急病、家庭重大变故等突发事项,无法按时上传规定证明材料的,必须于考试前在系统提交缓考申请(可暂不添加证明材料);考试当天内(当天23:59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注明姓名学号考试科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yuhao@ouc.edu.cn

考前未在系统提交缓考申请并上传规定证明材料(或缓交说明),且未参加考试的,按缺考处理。

3.证明材料:

病假类:校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开具的就诊记录及有医生签字盖章的病假条,并注明休息时间段。如病假条无医生签字或盖章的情况,需一并提交团委签字盖章的请假条。

事假类:由学生所在学院团委开具签字盖章的请假条

特别说明,请假条中需明确体现请假时间段,且需要覆盖考试时间;请假条需医生或团委老师签字,加盖医院公章或学院团委公章。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请根据教务系统中反馈意见在当天进行补充材料,未按时间提交材料视为缓考申请不通过,不再接受其他补充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对于申请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通过缓考申请,并将有关情况报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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