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引导学生不断创新、追求卓越,实现高水平发展,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海大教字〔2021〕125 号)相关规定,自2022届本科生开始,学校将为符合条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荣誉学士学位。现将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大学生行为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
3. 积极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4. 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每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良好”及以上。
5. 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1. 主修专业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 5%,且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习成绩达 85 分及以上。
2. 主修专业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 20%,且以第一作者、以中国海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正式发表 1 篇及以上高水平论文,或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获得国家级最高等次奖(第一位次),或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经专家认定的其他突出成绩。
3. 获得行远书院结业证书,且主修专业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 20%。
二、推荐程序及推荐名额
(一)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2-附件5。其中,附件2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附件3只有以发表高水平论文为由进行申请的需填写,并附证明材料;附件4只有以参加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或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由进行申请的需填写,并附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定。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组织评定,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3.结果上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二)推荐名额
1. 学院推荐名额不多于学校下达名额。
2. 荣誉学士学位人选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获得荣誉学士学位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当年毕业学生总数的 5%。
三、其他
1. 因毕业论文成绩尚未出,符合其他条件学生可先进行申请,待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后,学院统一审核相关条件。
2. 请于5月9日中午12点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uxuetuanwei@ouc.edu.cn,邮件主题命名“姓名-申请荣誉学士学位材料”。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资格认定表(高水平论文).doc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资格认定表(科技学术竞赛).doc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202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推荐汇总表.doc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