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材料审核、综合面试、录取和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
(三)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面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
(四)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次综合面试期间疫情防控具体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070101 | 基础数学 | 11 |
070102 | 计算数学 | |
070104 | 应用数学 | |
070105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三、综合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面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双机位进行,主系统为腾讯会议,备用系统为钉钉软件。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
(二)综合面试内容。
1.外国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
2.专业能力考核。
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主要包含必答题、考生自述和综合问答等3个环节:
(1)必答题部分主要考核考生对原公布笔试内容的掌握情况,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考生需即时作答。
(2)考生自述部分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
(3)综合问答部分由面试专家随机提问,考生需即时作答。
专家将根据学生整体表现按百分制评分。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按照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二)材料审核。
1.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考生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考生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2.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面试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面试的名单。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4月20日前,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
(三)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测试。
学院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准备工作监督检查表》逐一检查落实,并组织面试组进行内部演练。综合面试前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性能测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软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五)综合面试。
学院采取“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工作机制,组织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
五、综合面试结果的使用
(一)综合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面试总成绩即为录取总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0.9+外国语考核成绩×0.1(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所有考生按照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导师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2.综合面试总成绩及任一单项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公布
综合面试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成绩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math.ouc.edu.cn/)公布,公布时间3个工作日。
七、复议制度
考生如对综合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期内向学院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532-66787220,邮箱:yy@ouc.edu.cn。
八、本方案由数学科学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7211,邮箱:gaoyuan@ouc.edu.cn,联系人:高老师
数学科学学院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