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崔琪
发布时间:2019-08-22
浏览次数:519

各同学:
    为做好我校2019年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纸质材料
    生源地贷款主要分为两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1)学生本人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信息:“高校名称”“院系名称”等各个字段均填写全称,同时务必在《受理证明》右下角注明学号。信息如有错误,本人用签字笔在原表上修改,其中“姓名、身份证号”错误的,须由学生本人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修改(以上两项信息学校无法修改)。
    (2)学院收取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核对“院系名称”“学号”等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将在原表上修改。
    2.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以及要求的不同,进行材料收取和信息核对。材料可能是受理证明,也可能是确认函或其他凭证。所有材料都需要注意学生姓名和贷款金额两个重要信息。如果没有任何凭证,可以网上截图并打印。
    请各班级于8月30日前收取学生纸质材料,整理无误后交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
    二、网上申请审批
    1.8月30日前学生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
    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块申请,注意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的“回执校验码”是“无”。
    2.9月1日—4日学院审批,重点审核人数、贷款金额、贷款银行、回执校验码和纸质材料是否一致。
    3.9月9日—30日学校在“学工在线”审批并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录入回执。
    三、注意事项
    1.学生“院系名称”“学号”等信息错误会影响贷款发放,因此务必确保回执上信息正确。学校将根据学生提交的回执逐一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更正错误信息以便顺利发放贷款。
    2.学院将收取所有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对正在办理贷款暂时没有《受理证明》(确认函或其他凭证)等纸质材料的学生,也应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待生源地贷款办理完毕后,尽快补交纸质材料。
    3.已经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提前交纳学费和住宿费,12月份贷款到账后由学校统一处理,多退少补;已经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贷款到账后款项将返还至学校财务处关联的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联系人:付聪
    联系电话:66787210
    邮箱:
fucong@ouc.edu.cn


                                     数学科学学院
                               2019年8月22日


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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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同学:
    为做好我校2019年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纸质材料
    生源地贷款主要分为两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1)学生本人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信息:“高校名称”“院系名称”等各个字段均填写全称,同时务必在《受理证明》右下角注明学号。信息如有错误,本人用签字笔在原表上修改,其中“姓名、身份证号”错误的,须由学生本人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修改(以上两项信息学校无法修改)。
    (2)学院收取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核对“院系名称”“学号”等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将在原表上修改。
    2.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以及要求的不同,进行材料收取和信息核对。材料可能是受理证明,也可能是确认函或其他凭证。所有材料都需要注意学生姓名和贷款金额两个重要信息。如果没有任何凭证,可以网上截图并打印。
    请各班级于8月30日前收取学生纸质材料,整理无误后交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
    二、网上申请审批
    1.8月30日前学生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
    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块申请,注意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的“回执校验码”是“无”。
    2.9月1日—4日学院审批,重点审核人数、贷款金额、贷款银行、回执校验码和纸质材料是否一致。
    3.9月9日—30日学校在“学工在线”审批并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录入回执。
    三、注意事项
    1.学生“院系名称”“学号”等信息错误会影响贷款发放,因此务必确保回执上信息正确。学校将根据学生提交的回执逐一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更正错误信息以便顺利发放贷款。
    2.学院将收取所有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对正在办理贷款暂时没有《受理证明》(确认函或其他凭证)等纸质材料的学生,也应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待生源地贷款办理完毕后,尽快补交纸质材料。
    3.已经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提前交纳学费和住宿费,12月份贷款到账后由学校统一处理,多退少补;已经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贷款到账后款项将返还至学校财务处关联的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联系人:付聪
    联系电话:66787210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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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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