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国海洋大学第四届李小勇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 崔琪
发布时间:2019-03-12
浏览次数:1096

为激发我校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学习数学和刻苦钻研的热情,提升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的能力,数学科学学院校友李小勇先生出资设立李小勇奖学金,用以奖励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结合《中国海洋大学李小勇奖学(教)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将第四届李小勇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

奖学金用于奖励数学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个人或团队,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四个档次。具体名额由奖学(教)金管理委员会视申报情况确定。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 承诺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内外素质拓展、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能力素质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

6.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①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②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③评选学年受到学院院内警告处理者。

三、评定流程

1. 3月15日个人、团队提交申请材料。个人需提交申请表(个人)、汇总表(个人)、荣誉获奖证明材料;团队需提交申请表(团队)、汇总表(团队)、荣誉获奖证明材料。

2. 3月16日至3月18日李小勇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初审,确定公开答辩名单;

3. 3月21日下午公开答辩,初审入围的学生向李小勇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陈述个人申请理由;

4. 3月22日李小勇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讨论决定获奖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并报校李小勇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提交材料

学生本人、团队向学院提出申请。个人申请表、汇总表、荣誉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于3月15日17:00点前由各班汇总之后发到邮箱fucong@ouc.edu.cn,纸质版3月15日17:00前各班汇总之后交至院楼425团委办公室。团队由队长提交申请材料。

五、注意事项

1. 李小勇奖学金属于面向数学科学学院学生的专项奖学金,允许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

2. 团队不局限于社团,也可以创业队伍、创新队伍、竞赛队伍、班级、宿舍、部门等为单位进行报名。

3. 荣誉获奖无证明材料,学院将不予认可。

4. 在学院审核过程中,若出现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并酌情进行处分。

5. 各班级应从严要求,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从而达到以点带面,建设优良班风、院风的效果。

附件1:李小勇奖学金申请表(个人).doc

附件2:李小勇奖学金申请表(团队).doc

附件3:李小勇奖学金申请汇总表(个人).xls

附件4:李小勇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团队).xls

数学科学学院

2019312




数学学院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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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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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

办 公 室 电 话:

研  究  方  向:

为激发我校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学习数学和刻苦钻研的热情,提升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的能力,数学科学学院校友李小勇先生出资设立李小勇奖学金,用以奖励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结合《中国海洋大学李小勇奖学(教)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将第四届李小勇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

奖学金用于奖励数学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个人或团队,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四个档次。具体名额由奖学(教)金管理委员会视申报情况确定。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 承诺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内外素质拓展、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能力素质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

6.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①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②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③评选学年受到学院院内警告处理者。

三、评定流程

1. 3月15日个人、团队提交申请材料。个人需提交申请表(个人)、汇总表(个人)、荣誉获奖证明材料;团队需提交申请表(团队)、汇总表(团队)、荣誉获奖证明材料。

2. 3月16日至3月18日李小勇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初审,确定公开答辩名单;

3. 3月21日下午公开答辩,初审入围的学生向李小勇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陈述个人申请理由;

4. 3月22日李小勇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讨论决定获奖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并报校李小勇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提交材料

学生本人、团队向学院提出申请。个人申请表、汇总表、荣誉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于3月15日17:00点前由各班汇总之后发到邮箱fucong@ouc.edu.cn,纸质版3月15日17:00前各班汇总之后交至院楼425团委办公室。团队由队长提交申请材料。

五、注意事项

1. 李小勇奖学金属于面向数学科学学院学生的专项奖学金,允许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

2. 团队不局限于社团,也可以创业队伍、创新队伍、竞赛队伍、班级、宿舍、部门等为单位进行报名。

3. 荣誉获奖无证明材料,学院将不予认可。

4. 在学院审核过程中,若出现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并酌情进行处分。

5. 各班级应从严要求,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从而达到以点带面,建设优良班风、院风的效果。

附件1:李小勇奖学金申请表(个人).doc

附件2:李小勇奖学金申请表(团队).doc

附件3:李小勇奖学金申请汇总表(个人).xls

附件4:李小勇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团队).xls

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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