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7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者: 数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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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工作辅导员。此次招聘工作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愿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四)具有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熟练应用常用办公软件;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8分以上(取得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可不做此项要求)。

(五)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六)2017届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89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8511日及以后出生)。

(七)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八)能适应济南、青岛两地工作要求。

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等条件者优先考虑。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人数

6人。

三、招聘组织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次招聘的各项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次招聘中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74249:0020175316:00

报名网址:山东大学系统

本次应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实名注册、成功登录后,按照招聘系统使用说明填报应聘信息、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名单在山东大学网站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未能进入笔试环节者不再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学校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山东大学网站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未能进入该环节者不再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学校组织资格审查,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察体检

按招聘人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山东大学网站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未能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地点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大学网站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一)采用预聘制方式,实行人事代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聘用合同。

(二)预聘制聘期为三年,聘期到期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聘期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的纳入学校相应常规体系,其他人员不再续聘。预聘制人员待遇在预聘期间按照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31-88364798

  

山东大学人事部

2017421


数学学院

姓            名:

山东大学2017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职            称:

邮            箱: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电 话:

研  究  方  向: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工作辅导员。此次招聘工作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愿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四)具有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熟练应用常用办公软件;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8分以上(取得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可不做此项要求)。

(五)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六)2017届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89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8511日及以后出生)。

(七)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八)能适应济南、青岛两地工作要求。

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等条件者优先考虑。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人数

6人。

三、招聘组织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次招聘的各项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次招聘中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74249:0020175316:00

报名网址:山东大学系统

本次应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实名注册、成功登录后,按照招聘系统使用说明填报应聘信息、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名单在山东大学网站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未能进入笔试环节者不再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学校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山东大学网站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未能进入该环节者不再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学校组织资格审查,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察体检

按招聘人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山东大学网站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未能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地点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大学网站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一)采用预聘制方式,实行人事代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聘用合同。

(二)预聘制聘期为三年,聘期到期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聘期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的纳入学校相应常规体系,其他人员不再续聘。预聘制人员待遇在预聘期间按照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31-88364798

  

山东大学人事部

201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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